第一條
主旨:為鼓勵本校學生踴躍參與課外活動及社團服務,培養群育美德,以貫徹全人教育,並作為推薦學生之具體參考依據,特訂定此實施辦法。
第二條 護照登錄對象:
一、 擔任校內班級、社團或宿舍幹部、及學校運動代表隊之學生。
二、 校內外大型體育比賽獲獎之學生。
三、 校內外大型課外活動獲獎之學生。
四、 承辦校內外大型課外活動之學生。
五、 參加校內外大型訓練研習會之學生。
六、 參加校內外各項學術研討會或發表論文之學生。
七、 義行可風(拾金不昧、熱心助人等),且有具體事證,足為楷模之學生。
第三條 護照發放方式:
一、 發放單位: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二、 採用電腦登錄作業,可重複列印。
第四條 護照登錄及認證事宜:
一、幹部經歷登錄:
(一)擔任職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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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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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 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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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錄管理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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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認證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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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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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職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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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校內班級幹部之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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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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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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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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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職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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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校內社團幹部之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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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負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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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外活動指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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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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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舍職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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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宿舍幹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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舍 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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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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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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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代表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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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運動代表隊之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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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 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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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 育 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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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登錄方式:
由負責之登錄管理者將資料上網登錄,經相關管理單位於網路上審核確認後,再由學生自行列印,並攜帶證明文件至課指組核章,即為正式的課外活動護照。
二、活動紀錄登錄:
(一) 活動內容
1. 社團活動:
(1) 校內外大型活動獲獎之學生。
(2) 承辦校內外大型課外活動之學生。
(3) 參加校內外大型訓練研習會之學生。
認證單位:課外活動指導組或相關行政單位
2. 體育活動:校內外大型體育比賽獲獎之學生。
認證單位:體育室、課外活動指導組
3.學術活動:參加校內外各項學術研討會或發表論文之學生 。
認證單位:各行政單位或各系科
4. 其他義行:義行可風(拾金不昧、熱心助人等),且有具體事證,足為楷模之學生。
認證單位:各相關單位
(二)登錄方式:
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,由學生自行上網登錄並列印後,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各相關管理單位認證核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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